2015--2016年度采暖、物业费补贴即将发放,为此总务处决定近期对职工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,要求如下:
一、2014年9月至今,婚姻状况、房产变化及新来校工作的教工,符合“两费”补贴的教工需提交下列材料:
4、新参加工作的教工还需二级单位来校时间职务职称证明。
二、在学校享受“两费”补贴或补差的女教工需提交男方单位出具的不享受“两费”补贴证明或补贴面积证明、离婚证、单身证明,离婚的女教工需提交单身证明。此项证明需每年提交。
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2015年9月14日下班前交到院办。
三、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职工无需提供,将按照去年标准进行发放。